图为刘福琼向记者展示自己采摘的辣椒。 张旭 摄
在位于侣俸镇保乡村的一处蔬菜大棚里,该村村民刘福琼正在采摘成熟的“螺丝椒”(辣椒的一种)、番茄等,笑得合不拢嘴。她说,每天工作8小时,可获70元工资,遇到出货量大时需加班,加班可获双倍工资。
“螺丝椒可长至一米多高,一年可结果8个月,月月都有活计。”刘福琼说,辣椒、番茄等都是市场佼佼者,价高且畅销,对这份“家门口的工作”充满信心。另外,还有土地入股,可享受分红。蔬菜大棚的负责人周建表示,大棚采用了双层棚,冬可保温,夏可覆上黑膜防晒,利用技术达到增产提质的效果。
图为收获沃柑的村民。 张旭 摄“‘巴岳农庄’不是一个具象的农场、庄园概念。”戴安勇介绍说,铜梁区中稳步推进农村“三变”改革基础上,坚持问题导向,在关键环节、关键领域破题革新,重点从生产力、生产关系及收入分配的深层次问题入手,提出实施“巴岳农庄”试点建设。目前,试点区域涵盖铜梁4个镇17个村,共5.9万亩土地。
戴安勇介绍说,“巴岳农庄”由农户、村集体、国有公司、工商资本、金融资本等共同参与,通过清晰的股权架构、合理的利益分配、规范的运营机制,从而实现多方利益共赢、风险共担的乡村产业发展。
图为正在建设中的高标准农田,一侧放着输水管道的材料。 张旭 摄在少云镇海棠村,村民周笃群指着连片的田地告诉记者,2022年的大旱天气,曾让她险些遭受损失。现在,她的田地以土地入股的方式,被改造为高标准农田,已增配了输水管道、水渠等设施。“希望来年有个好收成。”周笃群说,她除了保底分红和务工收入外,还能享受到盈利(田地丰产)以后的分红。
戴安勇介绍,2023年,“巴岳农庄”将进一步细化完善试点改革相关政策措施,加大农业招商力度,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,加快建设一批产业蓬勃发展、环境生态宜居、农民生活富裕的示范性村庄。(完)
图为铜梁区侣俸镇的大棚。(无人机图片) 张旭 摄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 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 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